第一部分 f-laws 定律
A1 最佳学习方法 A2 PPT 投影 A3 改进个别部分不能改进总体 A4 把成功经验归零 A5 知识分显性和隐性 A6 服从度与创新 A7 应对未来变化,假设比预测好 A8 引导学生自己找答案 A9 如不能容错,大家都尽力少做 A10 难教老人新把戏 A11 乐队指挥更懂管理 A12 行政 / 管理 / 领导 A13 问消费者想要什么没有意义 A14 扁平化管理 A15 智慧= 16x理解 A16 计算机不会比程序员聪明 A17 管理者只追求可衡量的东西 A18 要收集多少变量 A19 对被收购公司的增值比给收购公司的增值重要得多 A20 从外面评价公司比内部更容易 A21 幸福的大家族更需要的是忠诚,而伟大企业更需要的是能力 A22 无论企业多成功,如果不能适应变化,就会像恐龙一样灭绝 A23 下属与经理(上) A24 下属与经理 (下) A25 好奇心 A26 对下属期望越低,得到的就会越少 A27 高层认为他人是非理性的,但其实自己也一样 A28 官僚只有权利说“不可以” A29 是否听取建议取决于与提出者的关系 A30 职位越高越觉得不需要继续学习 A31 专注于组织的“核心竞争力” A32 能用现有的资源做些什么 A33 领袖的必要条件是才华 A34 要跳出盒子思考 A35 已经到了不可能变得更糟的情况 A36 电话会议 A37 电话第二部分 应用场景
B1 敏捷开发如何改善 B2 与高层交流 B3 现场培训 B4 从A3报告到量化持续改进对于管理者来说,一盎司的智慧抵得上一磅的理解。
Ackoff教授(第73条):To managers an ounce of wisdom is worth a pound of understanding.
Ackoff教授: 使用以下公式,能算出一盎司的智慧 = 65536盎司的数据。 ● 1盎司的智慧 = 1磅的理解 ● 1盎司的理解 = 1磅的知识 ● 1盎司知识 = 1磅的信息 ● 1盎司信息 = 1磅的数据 智慧包含在价值陈述中,例如:格言和谚语 ● 使我们能评估长期和短期后果 ● 使我们追求具有持久价值的东西 ● 让我们为长期收益作出短期牺牲,避免因贪图眼前利益而牺牲未来 知识能帮助我们高效做事。 理解让我们可以按自己的想法与愿望把事情做好。 智慧则指引我们追求“正确”的事情,从而提升我们所需的能力。 信息、知识和理解能让我们高效做事,而智慧则让我们做正确的事情,并行之有效。 科学追求数据、信息、知识和理解,探求真相,人文学则追求智慧,探索真理。 |
每当听到家长说:“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小孩应专注于学好数理化生,毕业后才能在社会中立足。”
我就会立马想起史学家钱穆先生对中西方教育的分析:西方教育如同大型超市,提供各种学科满足学生的需求。而中国教育几千年来更强调的是如何做人,老师不仅传授知识与技术,还要以身作则,做好榜样,期望学生日后能回馈家庭与社会。
在现代西方教育体系中,若缺乏家庭教育,学生就可能善恶不分,即使掌握了尖端科技与知识,也可能危害社会。
“学了教科书里的知识并能在考试中写出正确答案,就算理解了。”你赞同吗?
2018年我开始讲ACP敏捷课程,之后一直做与之相关的培训与辅导,帮开发团队从传统瀑布式开发转变为敏捷开发。因为要面对并解答各类疑问,我不断自学其他管理思想,如精益、X-Y理论等,逐渐加深我对敏捷项目管理的理解,下面从4条敏捷宣言中抽2条举例:
“工作的软件高于详尽的文档。”
最初,我浅显地认为代码比文档更重要。随着积累了更多的培训经验,我就越能体会到这条原则体现出的精益思想。20世纪80年代,很多软件开发项目花了大量精力做设计,画出很多UML设计图,但没有写代码,最终导致项目延期或失败。按照精益思想,应通过小步验证可运行的代码,不能单靠需求或设计评审,还要有代码评审、静态扫描和单元测试,才能避免开发完成后产生大量缺陷和返工。
“客户合作高于合同谈判。”
初学敏捷时,我以为因为需求对开发至关重要,所以不能单靠需求文档,还需与客户沟通以防误解。后来,我认识到系统整体最优的理念是,即使各部分单独达标或做到最优,若缺乏协调,整体也未必最优。
客户、产品经理、设计、编码等团队间必须通力合作,才能实现整体最优,而非仅靠个体达标。这与X-Y理论强调的团队协作一致,也呼应了敏捷宣言的另一条“个体和互动高于流程和工具”。敏捷大师们从以往开发项目失败的经验中得知,因技术与需求有很多变数,不可能制订3—6个月的详细计划,应按照精益的思想,针对本次两周冲刺制订详细计划,并让团队尽力在每次冲刺中开发出有价值的产品。但有些人却误以为敏捷开发项目都不需要制订计划。
所以要了解敏捷宣言背后的思想,必须先了解精益、X-Y和系统总体最优等。学习越深入,越发现这些概念是息息相关的。理解了以上核心思想,才是从理解迈向智慧的关键。从理解中提炼的智慧,真正有用的不足十分之一。